一、公司清算注销流程是怎样的

1、破产声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破产宣告应当自人民法院裁定之日起五日内送达债务人和管理人,并自裁定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和公告已知的债权人。

2、破产财产变价方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一条规定,破产财产变价方案由管理人拟定,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通过。

3、价格变更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二条规定,管理人应当根据债权人会议通过的或者人民法院裁定的破产财产变价方案,拍卖破产财产。除非债权人会议另有决定。

4、结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破产财产按照下列顺序清偿。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比例分配。

(一)破产费用和普通债务;

(二)破产人欠职工的工资、医疗、伤残津贴、抚恤费用,欠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应当向职工支付的赔偿金。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本企业职工平均工资计算;

(三)前款规定以外的破产人所欠的社会保险费和税款;

(四)普通破产债权。

5、结束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二十条、第一百二十一条规定,公司无财产可供分配或者最终分配完毕后,管理人应当请求人民法院裁定终结破产程序。人民法院裁定终结破产程序的,应当予以公告。

管理人应当自破产程序终结之日起10日内,凭人民法院终结破产程序的裁定,到破产人原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二、公司清算的费用如何确定

清算费用是指清算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是清算组为开展清算工作而支付的一切费用,如公告费、咨询费、差旅费、办公费、清算组成员报酬等。并应从公司的清算财产中优先受偿。

(公司法)只规定清算费用从公司清算财产中优先支付,没有规定清算费用的确定标准,也没有列出清算费用的范围。但我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发生的下列费用,属于破产费用: (一)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二)管理、变更价格和分配债务人财产的费用;(三)管理人执行职务的费用、报酬和雇佣费用。”(外商投资企业清算办法)(已失效)也已在第二十三条规定:“下列清算费用从清算财产中优先支付: (一)管理、变卖和分配企业清算财产所需的费用;(二)公告费、诉讼费和仲裁费;(三)清算过程中需要支付的其他费用。”由于基础理论的相似性,在确定《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清算费用”时,可以参考上述两个文件关于清算(破产)费用的规定。

由于清算费用具有优先偿还权,清算费用的支出直接关系到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利益,因此必须对清算费用的合理性和合法性进行有效的监督和控制。

  法律依据:

(公司法)

第186条清算程序

清理公司财产后,准备余款

第187条申请破产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公司被人民法院宣告破产后,清算组应当将清算事务移交给人民法院。

相信看了上面的介绍,你应该知道公司清算注销的流程还是比较麻烦的。比如要先成立清算组,再接手清理公司财务等公司业务。这一系列程序完成后,才能办理注销登记。以上是125生活网边肖整理的关于公司清算注销流程的相关内容,希望对你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