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什么叫合作经营
合作经营也叫“契约式合资”。东道国资本和外国资本以合同为基础建立合作经营关系,各合作方根据合同承担权利和义务的一种经营方式。合作经营的具体形式有两种:一种是合作各方组成合作企业,按照合同共同经营,实行综合经营合作。
二、合作经营的特点
无主体合作经营是世界各国为引进外资和技术而广泛采用的一种契约式合资经营方式。其具体方式从零部件联合生产、产品联合制造、专业化协作到项目合作或联合投标不等,但都具有以下基本特征:
第一,合作是基于契约的;
第二,合作不构成经济实体,更不构成法律实体,只是基于契约的活动;
第三,合作关系一般不受公司法或企业法管辖,而是受合同法管辖。
三、分公司合作经营协议书范本
分甲方:(以下简称总行)
乙方:(以下简称分行)
为了提高公司的市场竞争力,扩大公司的影响力,提升公司的品牌,甲方决定在天津拓展工程建设业务,在天津设点,与乙方合作经营天津市场。
党资源共享,互利共赢。经友好协调,双方就天津分公司的经营管理达成如下协议:
(1)合作方式:
1.在天津设立天津分公司,在天津进行市场运作。天津分行是总行依法设立的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但能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分行。乙方应提供分公司领导人员名单,并提交甲方审批备案。天津分公司的办公地点和办公设施由乙方提供.
2.乙方负责分公司在天津市工商登记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的备案、税务登记和银行开户。并负责日常管理。
3.分公司管理团队在公司的监督和指导下,全权管理分公司的生产、经营、技术、人事等职能。分公司的管理团队必须遵守总公司的规章制度。
4.甲方授权分行代表天津总公司在资质范围内开展业务。其他地区的业务应事先征得总行同意,并无条件服从总行的统一安排和协调管理。
5.分公司的总秘书和总会计师由总公司委派,派驻分公司的总秘书负责协调分公司与总公司之间的一切事务,监督分公司的日常工作;总会计师监督和管理分公司的财务。
(2)、项目行动与管理:
1.分公司独立进行项目跟踪、谈判、投资和项目管理(个别大型项目由公司和分公司共同运作)。在工作过程中要珍惜和维护总行的声誉和品牌。分行在总行允许的范围内独立开展项目管理,自觉接受总行的监督检查。
2.每季度初,分公司应将计划跟踪项目的名称、规模、投资人等详细情况上报总行。
3.考虑到总公司与合作方在某些项目上的合作关系,总公司有权决定分公司在某些具体项目上的行动方式,分公司要服从大局,无条件接受总公司的要求,积极配合。
4.分公司独立参与项目投标时,招标文件主要由分公司独立编制。如有必要,筹备费用由分公司承担。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原则上由乙方保管,个别项目酌情协商解决。
5.总公司应支持分公司使用证书及印章、人员证书、资质证书、工程业绩、财务(审计)等投标所需资料(但使用建造师证书产生的费用由分公司承担)。分公司除独立使用分公司证书和印章外,不得持有总公司的证书和印章(严禁分公司私自刻制总公司公章和制作公司证书,一经发现有权根据具体情况对分公司进行制裁或终止合作关系),每次需要使用时必须经总公司批准。所有加盖分公司和总公司印章的文件必须提交公司审批,并留一份复印件备案。分公司要求的公章由总公司刻制。
6.一般项目由分行独立组织、实施和管理。重要项目由总行与分行合作实施和管理。如果总公司需要派遣项目经理和其他人员,所有费用将由项目部支付。
7.乙方负责实施的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必须按照总公司的生产管理要求执行,公司的企业标识要统一,人员要合格,数量要达标,工资资料要齐全,及时归档。特别注意工程质量和生产安全,不拖欠分包商工程款或民工工资,所有施工安全责任和劳资纠纷由乙方承担,避免对总公司造成不良影响。
(3)财务管理:
1、管理费是关系到双方积极性,关系到双方利益的重要指标。2011-2012年,分公司向总公司支付的运营及项目管理费为10,000元/年;2013年,支付给公司的运营和项目管理费为支付给总公司的所有建设项目结算金额的%。2011-2013年天津外项目支付给公司的运营及项目管理费为支付给总公司的所有建设项目结算金额的%。
2.对于需要总行实施的重要项目,双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另行约定利益分配。
3.分公司实施的项目所需的初期启动资金由分公司筹集,总公司不提供支持;凡应由分公司收回或收取的费用,均可按程序和合同办理,总公司不得设置障碍予以协助。
(4)、目标评估和风险措施:
总公司年初要为分公司制定年度经营产值目标、工程安全目标和工程质量目标。
(五)合作期限:
1.合作期限暂定为三年,从年月日开始计算。三年后根据业务情况再谈业务模式和管理费。
2.如果应该终止合作关系,可以及时终止。
(六)合作关系的终止:
1.省级以上单位书面报告重大质量或安全事故,超过一个月未及时缴纳管理费,国家或地方政策规定必须注销时,甲方可提出终止与乙方的合作关系,乙方不得有异议。
2.合作期间,乙方不得中途终止合作关系。
3.如果连续两年不达标,公司有权终止合作关系。
4.合作关系终止时,双方应进行公平合理的结算和支付。合作关系的终止并不意味着本协议的终止。在本协议规定的双方的责任、义务和权利得到充分履行之前,甲方和乙方的责任、义务和权利保持有效。合作终止后,未完成的项目将继续按照本协议执行,但不会开展新的项目
2.合作期间发生的任何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江苏省如皋市仲裁部门仲裁。
(9)其他:
1.本协议一式六份,双方各执三份。
2.本协议经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甲方:乙方:
(公章)(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分支机构负责人签字:
日期:年月日
结合以上全文,我们可以清楚的知道,公司的合作运营协议主要分为九个重要部分,主要是根据自己的需要确定合作方式和管理、财务事宜。以上是关于公司合作运营协议模式的相关知识,希望对你有一定的帮助。如果你对公司的合作运营方案还有疑问,请咨询125生活网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