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生活中,我们会遇到或大或小的诈骗。但要以诈骗罪立案,必须达到诈骗的数额,非法占有公私财物。那么,诈骗的立案标准是什么?125生活网的边肖为您介绍。
诈骗罪的立案标准: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在三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或者“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范围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并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
北京市
在北京提交欺诈案件的标准;
根据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北京市公安局1998年7月联合发布的(北京市关于盗窃、诈骗、侵占罪、抢劫罪等八种侵犯财产罪的数额标准)关于八种侵犯财产罪的文件规定,认定诈骗数额(以人民币计算)的标准为3000元以上;数额巨大在5万元以上的;数额特别巨大,20多万元。还规定,数额是认定侵犯财产罪的重要标准,但不是唯一标准。除了侵犯财产的数额,还要根据犯罪的其他具体情节,以及诈骗犯罪嫌疑人的认罪态度和悔罪表现进行综合分析,才能正确定罪量刑。
河南省
河南省诈骗立案标准;
对于诈骗罪,我们规定骗取公私财物的价值为五千元、五万元、五十万元,应当作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起点。
上海市
上海欺诈案件的立案标准;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上海市人民检察院、上海市公安局、上海市司法局,根据刑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司法解释)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对上海市认定诈骗犯罪的具体数额标准作如下规定:
一、个人诈骗公私财物四千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个人骗取公私财物五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
个人诈骗公私财物二千元以上不满四千元,有诈骗犯罪记录或者造成自杀、重伤、死亡等严重后果的,也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诈骗公私财物十万元以上的单位,属于“数额较大”;单位骗取公私财物3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
二、本(意见)发布前受理的诈骗案件中,个人诈骗数额在2000元以上不满4000元的,单位诈骗数额在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犯罪嫌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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