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留置措施应该是纪检监察机关、检察机关采取的限制被调查人人身自由的严厉措施。被调查人涉嫌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等严重职务违法或者职务犯罪,监察机关已经掌握部分违法犯罪事实和证据,仍有重要问题需要进一步调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监察机关依法批准,可以留在特定场所。
法律依据
((监察法))第二十二条被调查人涉嫌严重职务违法行为或者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等职务犯罪,监察机关已经掌握部分违法犯罪事实和证据,仍有重要问题需要进一步调查,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监察机关批准,可以依法将该人羁押在特定场所: (一)案件重大、复杂的;(二)可能逃跑或者自杀的;(三)可能串通或者伪造、隐匿、毁灭证据的;(四)可能有其他妨碍调查的行为。监察机关可以依照前款规定,对参与贿赂犯罪或者共同职务犯罪的人员采取留置措施。留置场所的设立、管理和监督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