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行政补偿的范围包括1、行政征收或行政征用的补偿;2、行政主体变更行政许可、行政规划、行政指导等政策和行为的补偿;3、国家危险责任赔偿;4、赔偿公民因保护国家财产或者协助执行公务遭受的损失;5、行政主体限制相对人合法权益的赔偿;6、军事训练、演练、追捕逃犯和其他紧急措施的补偿。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八条为了维护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以及其他公共利益,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外交需要的;(二)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三)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四)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五)按照城乡规划法的有关规定,由政府组织实施的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地区旧城区改建的需要;(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