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离婚冷静期可以挽救婚姻。根据法律规定,自民政局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任何一方不愿与配偶解除婚姻关系的,可以向民政局申请撤销离婚登记。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亲自到民政局申请办理离婚证;未提出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双方仍为夫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后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的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领取离婚证;未提出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