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的等级是根据其职位、德才表现、工作表现和资历确定的。公务员的职级不仅反映了公务员的职级、职责和职位难易程度,也反映了公务员的德才表现、工作实绩、任职资格等素质条件和工作状况。

1、公务员领导职务级别与职级的对应关系:

(1)国家级专职岗位:一级。

(二)国家级副职:二级至四级。

(三)省部级正职:四级至八级。

(四)省部级副职:六至十名。

(五)局级正职:8级至13级。

(六)局级副职:十级至十五级。

(7)县处级正职:12级至18级。

(八)县级副职:14级至20级。

(九)乡级正职:16级至22级。

(十)乡级副职:十七级至二十四级。

(十一)社区或村干部:二十五级。

综合管理类公务员与其职级的对应关系;

(1)检查员:8级至13级;(相当于局级)

(2)副巡视员:十级至十五级;

(3)调查员:12级至18级;(相当于正县级)

(4)副调研员:14级至20级;

(5)主任科员:16级至22级;(相当于郑相科)

(6)副主任:17级至24级;

(7)办事员:18级至26级;(本科大学生)

(8)办事员:19级至27级。

2、确定公务员级别的依据

公务员的级别是根据其职务和德才表现、工作实绩、资历确定的。具体而言,在确定公务员级别时,应考虑以下因素:

(1)公务员担任的职务包括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职位决定了公务员的等级范围(可能的最高和最低等级),每个职位对应一定的等级范围。

(2)公务员的资格。同一职务级别的公务员,工作年限长、学历高的,等级高。

(3)等级晋升与德才表现和工作业绩有关。根据本法第五章的规定,公务员定期考核的结果应当作为调整公务员职级的工具。违法乱纪的公务员可能会被降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