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报名工作将继续采取全国统一网上报名与各考区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
注册和要求
(一)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
2014年专业学位全国联考报名采取全国统一网上报名与各考区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省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具体组织所辖考区的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工作。网上报名全部通过在职攻读硕士学位人员管理信息平台(以下简称“信息平台”,招生单位和省级用户入口:http://www.chinadegrees.cn/zzlk/admin.html,考生入口:http://www.chinadegrees.cn/zzlk)进行。
6月17日至19日,各省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登录信息平台填报基本信息,设置所辖考区各现场确认点参数,发布考区公告。各招生单位登录信息平台填写基本信息,设置招生学位类别、字段等信息,发布招生公告,提交《招生单位联系人简介表》。
6月20日至7月10日,考生登录信息平台进行网上报名,提交报名信息,缴纳报名考试费。提交报名信息时,考生须上传本人近期电子照片(具体要求见附件2)。招生单位应当在照片上传后24小时内,按照规定标准审核本单位考生在信息平台上传的电子照片。照片审核时,信息平台会自动给照片审核不通过的考生发送短信和邮件,通知其重新上传。照片未经审核或审核未通过的考生不能进行现场确认。
7月11日至14日,网上缴费成功并通过照片审核的考生,须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港澳台身份证、华侨身份证或外国护照)、本人符合报名条件的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报名登记表》(样表见附件3),到各省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指定的现场确认点核实确认报名信息。报名信息一经考生签字确认,不得更改。注册流程图见附件4。
考生应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逾期不再办理。仅完成网上报名但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现场确认手续的,本次报名无效,已缴纳的报名考试费不予退还。
(二)登记证书要求和预报名称
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的公民(包括现役军人和人民武装警察)必须以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登记,其他人必须以港澳台居民身份证、华侨身份证或外国护照登记。
因证件遗失或未完成等原因无法在现场确认时出示上述有效身份证件的考生,网上报名时应选择“暂时无法”。现场确认请签名《预报名承诺书》(见附件5),10月9-10日到省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指定地点修改信息。如果届时未能兑现承诺,将无法下载准考证。本次报名无效,已缴纳的报名考试费不予退还。
各考区于10月9日至10日统一安排预报名考生身份证件信息的修改和确认工作。
在现场确认过程中,各现场确认点必须使用公安部第一研究所认可的二代居民身份证阅读器进行二次识别-
各省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在报送前要认真核对上述材料,确保本地区现场确认的考生总数与0755至79000考生总数一致,防止漏报、错报。
10月16日起,信息平台开通2014年全国专业学位联考准考证下载功能。
三、其他事项
(1)按照《试卷申请单》(发改价格[2004]2839号)2014年专业学位全国联考报名考试费按每人每科80元标准收取。各学位类别的报名考试费见附件7。
(二)根据学位办〔2014〕18号文件规定,考生报名资格的审查由招生单位在考试成绩发布后进行。资格审查的具体时间和方式由招生单位确定。合格考生的《省级主管部门负责人及联系人、试卷接收人简况表》(样表见附件8,成绩发布后考生和招生单位可在信息平台下载打印)由招生单位审核备案。不符合报名审核要求,提供虚假信息或报名信息有误,未被招生单位录取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三)为确保2014年专业学位全国联考报名现场确认工作顺利进行,请各省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做好以下工作:
1.尽快确定考区现场确认点的设置安排,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信息平台设置现场确认点参数。
2.2014年专业学位全国联考采用基于互联网的现场确认系统,所有考生二代居民身份证照片和报名确认信息将直接上传至学位中心服务器。要求所辖考区各现场确认点做好相应准备,重点做好现场确认场所互联网接口安装、网速扩容以及计算机、打印机、二代居民身份证鉴别器、条形码扫描仪等设备的检测和人员培训工作。
(4)各招生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2014年专业学位全国联考工作,负责联系学位中心和省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