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交通局主管全市公路、水路、地方铁路运输行业,下设办公室、人事处、综合处、财务处、规划基建处、政策法规处等六个职能部门。交通局是一个综合部门,不仅包括公路运输,还包括航空运输和邮政。属于政府部门一级单位,还负责参与制定交通行业地方标准和运营服务规范,并组织实施。
交通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承担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的规划和协调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指导交通枢纽的规划和管理。(二)组织制定公路、水路、民航等行业规划、政策和标准并监督实施。负责交通运输执法检查和监督。参与制定物流发展战略和规划,制定相关政策并监督实施。指导公路水运行业相关体制改革。
(三)承担道路水路运输市场监管责任。组织制定道路水路运输相关政策和操作规范并监督实施。指导城乡客运及相关设施的规划和管理,负责公共客运管理。
(四)承担水上交通安全监管责任。负责整个港口、航道和航道设施的建设、维护和管理,负责水上交通管制、港航监管、船舶检查(渔船除外)和水上安全管理,负责船员管理,对港航设施建设和通航水域各类建筑设施建设实施行业管理。
(五)负责公路水运固定资产投资的规模和方向,提出市级财政资金安排的建议,按照市政府规定的权限审批全市规划和年度计划规模内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负责公路、桥梁、渡口、隧道的行业管理。提出金融、土地、价格方面的政策建议。(六)承担公路水运建设市场监管责任。拟定全市公路水运工程建设相关政策、制度和技术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国家、省、市重点和大中型公路、水路交通工程建设,负责公路、水路交通建设工程造价控制和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指导交通基础设施的管理和维护,承担相关重要设施的管理和维护。
(七)指导公路水运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按规定组织协调重点物资和应急客货运输,负责干线路网运行监控和协调,负责国防交通战备工作。
(八)负责交通行业科技工作。指导交通信息化建设,监测分析运行情况,开展相关统计工作,发布相关信息。指导公路水运行业环保和节能减排工作。
(九)指导交通行业开展对外交流合作和对外贸易。
(十)承办县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