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应收股利属于资产类,借方登记应收股利数,贷方登记收回股利数,余额在借方,公司尚未收回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应收股利的核算内容为:企业应付现金股利和其他单位分配的利润;可以按照被投资单位进行明细核算。
应收股利属于资产类别。应收股利是指公司因股权投资而应收到的现金股利。
为了反映和监督应收股利的发生和收回,应设置‘应收股利’科目,公司应收其他单位的利润也应在此科目核算。
本科目为资产科目,借方登记应收股利,贷方登记收回的股利,余额在借方,公司尚未收回的现金股利或利润。本科目应按被投资单位设置明细账。
应收股利的核算内容: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应收到的现金股利和其他单位应分配的利润。
二、本科目可根据被投资公司进行明细核算。
三、应收股利的主要会计处理。
(1)企业取得交易性金融资产时,按照已宣告但尚未支付的现金股利,借记本科目,按照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借记“3354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科目,按照发生的交易成本,借记“投资收益”科目,按照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银行存款”和“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交易性金融资产持有期间,投资单位宣布的现金股利,应按其份额借记本科目,贷记“投资收益”科目。
(二)取得长期股权投资,按照支付价款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支付的现金股利,借记本科目,按照确定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借记“3354长期股权投资成本”科目,按照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持有期间,被投资单位宣布分配现金股利或利润的,应按其份额借记本科目,贷记“投资收益”(成本法)或“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权益法)科目。
被投资单位宣告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属于取得企业投资前对其净利润的分配,借记本科目,贷记“——长期股权投资成本”等科目。
(3)取得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按照支付价款中包含的已宣告但未分配的现金股利,借记本科目,按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与交易费用之和,借记“33,354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成本”科目,按照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银行存款”、“存放中央银行款项”、“结算备付金”科目。
在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持有期间,被投资单位宣告的现金股利,应按其份额借记本科目,贷记“投资收益”科目。
(四)实际收到现金股利或利润时,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收回的现金股利或利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