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倍余额递减法是在不考虑固定资产残值的情况下,根据固定资产期初账面净值(固定资产账面余额减去累计折旧)和双倍直线折旧率计算固定资产折旧的方法。

双倍余额递减法折旧公式:

(1)年折旧率=2预计折旧年限 100%,年折旧额=固定资产初始折旧值年折旧率。

(2)月折旧率=年折旧率12

(3)月折旧额=年初固定资产折旧额月折旧率。

(4)固定资产期初账面净值=固定资产原值-累计折旧

(5)最近两年的年折旧额=(固定资产原值-累计折旧-残值)/2

根据以上数据,第一笔分录借方累计折旧额应为80000 48000 28800 8300=165100。

该条目应该是

借款:固定资产清算34900=200000-165100——借款余额

累计折旧165100

贷款:固定资产20万。

双倍余额递减法是指在不考虑固定资产预计残值的情况下,将固定资产在各期的初始账面价值乘以一个固定的百分比,进行加速折旧的方法。

我国现行会计制度允许的加速折旧方法有两种:年限总和法和双倍余额递减法。因此,虽然系统定义了双倍余额递减法的计算规则,但在实际应用中,需要根据折旧的具体情况对规则进行必要的修正,以保证折旧的计算结果合理、恰当。

双倍余额递减法是将固定资产最近两年的固定资产折旧率乘以以前年度固定资产折旧率的两倍,乘以逐年递减的固定资产初始净值的方法使用年限,从而得出每年应计提的折旧额。最近两年的固定资产使用寿命,采用平均法,倒数第二年年初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扣除预计净残值后的余额,在这两年内平均分摊。

与加速折旧法类似,它允许您在第一年进行大量折扣。双倍余额递减法是一种加速折旧法,它假设固定资产的使用潜力前期消耗较多,后期消耗较少。所以折旧前期增加,后期减少,相对加速折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