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函数y=f(x)的定义域为D,值域为f(D)。如果,对于值域f(D)中的每一个y,D中只有一个x使得g(y)=x,根据这个对应的规律得到一个定义在f(D)上的函数,这个函数叫做函数y=f(x)的反函数。

在函数x=f -1(y)中,y是自变量,x是因变量,但习惯上,我们通常用x代表自变量,y代表因变量。为此,我们经常把函数x=f-1(y)中的字母x和y对调,改写成y=f -1(x)。今后,除非另有说明,函数y=

反函数也是函数,因为它符合函数的定义。从反函数的定义可以看出,对于任意函数y=f(x),不一定有反函数。如果函数y=f(x)有反函数y=f-1(x),那么函数y=f-1(x)的反函数是y=f(x)。

互反函数的两个函数在各自的定义域中具有相同的单调性。单调函数必须有反函数。例如,二次函数在R中不是反函数,但可以在其单调增(减)域中找到。另外反比例函数等函数也不是单调的,反函数也可以得到。

根据映射的定义,函数y=f(x)是从定义域A到值域C的映射,而它的反函数y=f -1(x)是从集合C到集合A的映射,因此,函数y=f(x)的定义域正好是它的反函数y=f -1(x)的值域。函数y=f(x)的取值范围正好是其反函数y=f -1(x)的定义域(见下表):

函数:y=f(x);

反函数:y=f-1(x);

域:A,C;

范围:c,a;

上述定义使用了逆映射,可以描述为:

如果确定函数y=f(x)的映射F是a 一对一映射从定义域到值域的函数,那么函数Y=f -1 (x)由逆f的映射F-1称为函数y=f(x)的反函数。反函数y=f-1(x)的定义域和值域是相互对应的。前两个例子:s=vt写成f(t)=vt,那么它的反函数可以写成f-1 (s)=s/v .同理,y=2x 6写成f(x)=2x 6,那么它的反函数就是:f -1(x)=x/2-3。

有时候是反函数需要分类讨论,比如:f(x)=x ^ 1/x,需要分类讨论x:当x大于0时,更需要注意x小于0时。

一般分式函数y=(ax b)/(cx d)(其中adbc)的反函数可以表示为y=(b-dx)/(cx-a),用简单的四则运算就可以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