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唯物辩证法的一般特征?唯物辩证法的总体特征是一、物质世界和实践,二、事物的普遍联系和发展,系统特征是:整体性、结构性、层次性和开放性。对立统一规律也叫矛盾律,矛盾是辩证法的核心概念。三、唯物辩证法是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根本方法。唯物辩证法与四战略思想。
一、物质世界与实践
1、世界的重要性
(1)世界观、方法论和哲学
哲学是一种系统的、理论化的世界观和方法论。
(2)哲学基本问题及其内容。
恩格斯明确提出思维和存在的关系是哲学的基本问题,并指出哲学的基本问题包括思维和存在是否在先以及思维和存在是否同一。
(3)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不可知论和不可知论、辩证法和形而上学
根据对哲学基本问题第一个方面的不同回答,哲学可以分为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
根据对哲学基本问题第二个方面的不同回答,哲学可分为不可知论和不可知论;
社会存在与社会意识的关系是社会史观的基本问题;
4世界上的事物是联系的还是孤立的,是发展的还是静止的不同回答,可以分为辩证法和形而上学。
(4)马克思主义物质观及其理论意义。
列宁指出:物质是一个标志客观现实的哲学范畴。这种客观现实是人们通过感觉感知到的。它不依赖于我们的感觉而存在,而是被我们的感觉所复制、拍摄和反映。"物质的唯一特性是客观实在。(5)意识的起源和本质
它是物质世界长期发展的产物,是人脑的功能和属性,是对物质世界的主观想象。确定物质意识,物质意识依赖并反作用于物质。(6)物质与运动,运动与静止,物质运动与时空。
1.运动是物质的存在方式和根本属性。运动是绝对的,静止是相对的,静止是运动的尺度。静止的相对性反映了物质运动的状况。时间和空间是物质运动的存在形式。时间是指物质运动的连续性和顺序性,表现为一维性。空间是指物质运动的广泛性和广泛性,表现为三个维度。(7)物质与意识的辩证关系
物质决定意识,意识依赖并反作用于物质。
意识是物质世界发展的高级产物,是客观世界在人脑中的主观形象。意识的能动性体现在意识积极地反映和创造世界。2、社会生活本质上是实践的客观规律性和主观能动性
它是事物内在联系和发展的必然趋势。规律的范畴揭示了事物发展中本质的、必然的、稳定的关系。
二、事物的普遍联系和发展
联系和发展的普遍性
联系和发展的观点是唯物辩证法的基本观点和总特征。(1)联系的内涵和特征
联系是指事物内部各要素之间、事物之间相互影响、相互制约、相互作用的关系。辩证关系是以认识事物之间的差异为前提的,互不相同的事物通过联系而互为过度。接触具有一系列特征:1。联系是客观的;2.这种联系是普遍的;3人脉多样。
系统特征:整体性、结构性、层次性和开放性。(2)发展的本质
发展是向上的运动,发展的本质是新事物的产生和旧事物的消亡。a .新事物是指符合历史方向,有远大前途的事物;
B.旧的东西是指已经失去历史必然性,正在消亡的东西。2新事物一定会战胜旧事物:
A.新事物有新的结构和功能,能适应新的环境
整体与部分,也称整体与部分,是一对应用广泛的辩证范畴。整体和部分的存在是互为条件的,整体是由部分组成的,没有部分就没有整体。
原因和结果是揭示事物顺序和相互制约的关系范畴。引起某种现象的现象称为原因,由某种现象引起的现象称为结果。
必然性和偶然性是揭示客观事物发生、发展和消亡的不同趋势的范畴。必然性:事物联系发展过程中必然发生的某种趋势。
偶然性:一种不确定的趋势,不一定会发生,可以出现,也可以不出现,可以以这样或那样的方式出现。
必然性与偶然性的关系:相互依存,相互转化。
A.必然性存在于偶然性之中,并通过大量的偶然性表现出来;b .偶然性背后隐藏着必然性,偶然性是必然性的表现和补充;c .在一定条件下,两者可以相互转化。
4.可能性和现实性是揭示事物过去、现在和未来关系的范畴。a .可能性是指事物发展过程中潜在的事物,是事物中蕴含的趋势,预示着事物未来的发展。
B.现实是指已经产生的、有内在根据的、符合必然性的存在。现象和本质是揭示客观事物外在表现和内在联系的范畴。现象是事物的外部联系和表面特征,人们可以通过感官感知,而本质是事物的内部联系和根本性质,只有人才能把握理性思考。
内容和形式是揭示事物内部要素之间的关系以及这些要素的结构和表达方式的范畴。
A.内容是构成事物的所有要素的总和,是事物的基础存在。b .形式是内容要素相互结合的结构和表达方式。c .内容和形式相互依存,不可分割。2、对立统一规律是事物发展的根本规律(1)唯物辩证法的本质和核心
对立统一规律是唯物辩证法的本质和核心。这是因为:
对立统一规律揭示了事物普遍联系的根本内容和永恒发展的内在动力,是联系和发展的本质;
它是贯穿唯物辩证法所有规律和基本范畴的中心线索,也是key 了解这些规律和范畴;
3.矛盾分析法是认识的根本方法,把握对立统一规律是辩证认识的本质;是否承认对立统一学说是唯物辩证法和形而上学对立的实质。(2)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及其关系。
对立统一规律也叫矛盾律,矛盾是辩证法的核心概念。
A.矛盾是指事物内部或事物之间及其关系的对立统一。简而言之,矛盾就是对立统一。
B.逻辑矛盾是指人们因违反形式逻辑规则而产生的自我矛盾的思维过程。c .辩证矛盾是事物本身内在的对立统一。
同一性和斗争性是矛盾的两个基本属性,是矛盾双方相互联系的两个方面。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是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的。
4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是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的原理,要求我们在分析和解决矛盾时,要从对立中把握同一,从同一中把握对立。这是辩证认识的精髓。
(3)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在事物发展中的作用。1 .同一性在事物发展中的作用主要是:
矛盾的一方可以利用对方的发展使自己发展;矛盾可以互相学习自身因素而发展;矛盾转化为自身的对立面而发展,规定了事物发展的方向。
2好战性在事物发展中的作用主要表现在:
促进力量平衡
A.事物的内部矛盾是事物的内因发展,这是事情的根本原因发展和变化的基础;
B.外因是事物发展的第二个原因,是变化的条件。外因通过内因起作用。(5)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的含义及其关系。
矛盾的普遍性:矛盾存在于一切事物之中,存在于一切事物的发展过程之中,即矛盾无处不在,无时不在。认识矛盾的普遍性是一切科学知识的首要前提。2矛盾的特殊性:具体事物在其运动中的矛盾以及每个矛盾的各个方面都有自己的特点。
3、事物发展中的量变与质变、肯定与否定(1)事物的质、量、度存在
质是一个事物成为自身并区别于其他事物的规定性。物质的规定性是由事物内部矛盾的特殊性决定的。和定性的东西的存在是直接一样的。事物的品质是通过属性来表现的,属性是一个事物和其他事物在相互联系中的品质。质量是认识和实践的起点和基础。质量是区分事物的唯一方法。
量是可以用数量表示的规定,如事物存在和发展的规模、程度和速度,及其组成部分在空间上的排列和组合。量和事物的存在并不直接相同。理解量是对事物理解的深化和精确。
度3是事物保持自身质量的量的范围、幅度和极限。认识的程度可以准确把握事物的好坏,认识的程度要把握适度的原则。
(2)事物发展的量变和质变及其辩证关系
因为任何事物都是质和量的统一,事物的变化表现为量变和质变。
A.量变是事物数量的增减和顺序的变化。是一个微不足道的改变,让事物的质量保持相对稳定。
B.质变是事物本质的根本变化,是事物从一种质的状态到另一种质的状态的飞跃。c .区分量变和质变的根本标志是事物的变化是否超过程度。量变和质变的辩证关系是:a .量变是质变的必要准备。b .质变是量变的必然结果。c .量变和质变是相互渗透的。
D.量变和质变是相互依存、相互联系的。
三、唯物辩证法是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根本方法。
唯物辩证法与四战略思想;
1、体现了事物联系和发展的思想。
2、辩证法要求我们用整体的、新的观点看问题。"四贯彻看问题的方法。
3、 四也是矛盾分析法的具体体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