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士长分为四级,四级为初级,可根据服役年限逐级晋升。他是中级士官。四级升三级、三级升二级的期限各为4年,二级升一级的期限为5年。军士长是世界上许多军队中的高级士官。军士长不同于军士长。军士长是军衔的称号。

士官只要干满3个任期(上士)满10年,就可以享受和军官一样的转业待遇。按照干部编制,可以安排到地方政府单位当个低级公务员,也可以在企事业单位当个小行政官。如果你干完了第四届,当然是转业干部。但是不知道新政策有没有分房的待遇。第三阶段是复员。

1、高级士官是指某些国家士官或士官的最高军衔。有些国家还把军士长分成几个军衔。比如美国把军士长分为一至三个军衔,中国人的军衔制度中国人民解放军将军士长分为四个等级。

2、陆军第4军士长的主要标志是深绿色的麂皮肩章上装饰着两条金色的细杠和四条折叠杠。

3、四级海军军士长的主要标志是黑色麂皮肩章上饰有两条金色细条和四条折叠条。

4、空军高级军士长的主要标志是蓝色麂皮肩章上饰有两条金色细条和四条折叠条。

四级军士长军衔于1998年12月实施,2009年废止。四级军士长军衔是现役士官的军衔。

中国人民的士官制度中国人民解放军最初是由中国人民解放军志愿者发展和改革的,也是不断改革和完善以适应我军需要的结果的现代化。士官制度于1978年3月7日首次建立,《关于兵役制问题的决定》经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批准美国国会常务委员会。决定指出为了加速我军的革命化和现代化建设,决定实行义务兵和志愿兵相结合的兵役制度。"服役期即将结束的优秀士兵和技术骨干士兵将转为志愿者,继续为军队国防建设贡献力量。义务兵成为志愿兵后,优秀义务兵在部队超期服役带来的制度问题在法律上得到解决。志愿兵实行工资制和供应制相结合的制度,即平时按干部对待但不属于干部级别但仍属于士兵。这是我军现代士官的雏形。

[四级军士长]

经过几次军事改革和发展,1998年12月29日,九届全国人大六次会议美国国会常务委员会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号法案,对兵役制度进行了重大调整,将义务兵服役期缩短为两年,取消了超期服役,并规定士官服役期为六个时期,为士官制度改革奠定了法律基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的规定,1999年,士官军衔设置为1级至6级士官。四级士官是中级士官的最高级别。这就是现在废除的四级士官军衔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