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共123类:一是指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二是指差额拨款的事业单位,财政只拨款一部分,三是指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经费全部自给,但财政不会拨款。

根据财政拨款的不同,事业单位可以分为三类。一种是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未来发展趋势可能是全行政性质),一种是差额拨款的事业单位,财政只拨款一部分,第三种是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经费全部自给。

按社会职能分类(1)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即从事行政决策、行政执行、行政监督等行政工作的机构。例子:城管监察、环境监察、土地监察等。(二)从事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即向社会提供公益性服务或为政府行使职能提供支持的事业单位,国家保障经费,不再从事经营活动。可以分为两个小类。公益类。即从事与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公共教育、公共文化、公共卫生、经济社会秩序和公民相关的公益性服务的事业单位基本的社会权利,而不能也不应该由市场来配置资源。例如:图书馆、博物馆、环境监测站、水文站等。第二类是公益。也就是说,向全社会提供的、涉及人民群众普遍需求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公益性服务,可以部分实现由市场配置资源。例如:职业技术学校、卫生服务站等。(三)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是指向社会提供有偿服务取得收入,按照企业模式发展,参与社会竞争,自负盈亏,国家财政不再承担人头费用的自收自支单位。按照分配方式,事业单位分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差额拨款事业单位、独立事业单位三类。1、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也叫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即实行全额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是由国家预算拨付全部所需业务经费的一种管理形式。这种管理形式一般适用于没有收入或收入不稳定的事业单位,如学校、科研院所、卫生防疫、工商管理等事业单位,即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应由国家财政提供。这种管理形式的采用有利于国家全面管理和监督事业单位的收入,同时事业单位的经费得到充分保障。(这是:事业单位的一种)2、差额拨款事业单位,按照差额比例,财政承担部分由财政列入预算;单位的份额应由单位税前支付,如医院。余额分配人员费用由国家财政拨款,其他费用自筹。在这些单位中,固定部分为60%,非固定部分为40%。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差额拨款单位应根据财政自主程度,实行工资总额包干或其他符合自身特点的管理办法,逐步减少国家财政拨款,向自收自支过渡。3、独立事业单位又叫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是国家不拨款的事业单位。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作为事业单位的主要形式之一,根据政府或物价部门的批准,自行收取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然后按照地方财政核定的比例,留一部分资金用于本单位的日常开支和工资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