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过渡时期是指从1949年新中国成立到1956年社会主义改造完成,由新民主主义社会向社会主义社会过渡的时期,以新旧社会交替为特征。
过渡时期的总路线:要逐步实现国家的社会主义工业化(工业化),在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逐步实现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三个改造)。
第一阶段:经济恢复时期,完成民主遗留问题的时期。(1950年-1952年底)
1、1950稳定全国物价,统一财经的工作取得了决定性的胜利。
字体1952年底,国民经济得到恢复和发展。
第二阶段:向社会主义过渡时期(1953-1956年)
1、1953提出过渡时期总路线,提出从新民主主义过渡到社会主义。
2、 1953年制定了第一个五年计划:进行社会主义工业化,逐步进行三大改造。
3、1954,《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在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通过美国国会。
010年至310181956年,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社会主义制度在中国基本确立。
扩展信息:
在一变三变,国家工业化是总路线的主体;三大改造是促进社会生产力和实现国家工业化的手段两翼).以工业化为主体,以三大改造为两翼,两者相互适应,相互促进,和谐发展。
过渡时期总路线的实质是逐步改变生产关系,基本完成生产资料私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使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成为我国社会的经济基础。
过渡时期总路线的根本目的是促进社会生产力的发展。过渡时期一切总路线的实质,就是要妥善处理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矛盾,使生产关系适应生产力的发展,从而推动生产力的进步和社会的进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