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产假遇法定节假日不顺延。国家规定的产假一般为98天,其中产前15天。一般按自然天数计算,不会因法定节假日顺延,但会包含在产假内,不会额外增加节假日。

法律依据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产假增加15天;多胞胎的,每多生一个婴儿,产假可以增加15天。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的女雇员有权享受15天产假;怀孕4个月后流产者有权享受42天的产假。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按照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按照女职工产假前的工资标准缴纳。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缴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