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一审驳回上诉的流程是,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上诉应与上诉状一起提交。上诉状的内容应当包括当事人姓名、原审人民法院名称、案号和案由。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应当根据下列情况分别处理: (一)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判决、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裁定;(二)原判决、裁定发现事实错误或者适用法律错误的,依法改判、撤销、变更;(三)原判决基本事实不清的,应当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或者查明事实后改判;(4)原判决遗漏当事人,或者违法缺席判决等严重违反法定程序的,应当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第一审人民法院对发回重审的案件作出判决后,当事人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不得再次发回重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