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律师解答
《民法典》第三十九条规定的内容是指监护的终止。监护人取得或者恢复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监护人丧失监护能力、被监护人或者监护人死亡或者有人民法院认定终止监护关系的其他情形的,监护关系终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第三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监护关系终止: (一)被监护人取得或者恢复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二)监护人丧失监护能力的;(三)被监护人或者监护人死亡的;(四)人民法院认定监护关系终止的其他情形。监护关系终止后被监护人仍需监护的,依法另行确定监护人。

律师解答
《民法典》第三十九条规定的内容是指监护的终止。监护人取得或者恢复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监护人丧失监护能力、被监护人或者监护人死亡或者有人民法院认定终止监护关系的其他情形的,监护关系终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第三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监护关系终止: (一)被监护人取得或者恢复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二)监护人丧失监护能力的;(三)被监护人或者监护人死亡的;(四)人民法院认定监护关系终止的其他情形。监护关系终止后被监护人仍需监护的,依法另行确定监护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