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律师解答
工伤治疗期间,护理费按需要护理的人数计算,每人每月发给工资;工资数额由企业与受伤职工或其家属协商确定;最低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直到治疗期结束。工伤职工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伤事故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带薪暂停工作期间,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带薪停工期间需要护理的,由其所在单位负责。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四条工伤职工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评定为伤残并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大部分生活不能自理或部分生活不能自理三种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