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况下,公司会在员工入职后一个月内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一个月后公司仍未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的,应当从员工入职后的第二个月起支付双倍工资。但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仲裁是有时效的。那么,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双倍工资的仲裁时效是多久?从什么时候开始?接下来,125生活网边肖为您解答这两个问题。

一、未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的仲裁时效是多少?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十七条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一方当事人主张对方当事人的权利,或者请求有关部门进行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仲裁时效从中断时起重新计算。

当事人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期限内申请仲裁的,仲裁期限中止。自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因劳动关系存续期间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终止劳动关系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二、双倍工资的仲裁时效从什么时候开始?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十七条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注意,以上一年,指的是离职日期。

2008年1月1日起施行的《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否则应当自劳动者工作满一个月的次日起至劳动者工作满一年的前一日止,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这对用人单位有一定的威慑作用,但仍存在大量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为此,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双倍工资,但我们还是要注意一个问题——诉讼时效和双倍工资的起算点。

两种观点:

2008年5月1日起施行的《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申请劳动争议调解仲裁的期限为一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计算。同时规定,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前款限制,但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因此,主张双倍工资诉讼时效的关键在于双倍工资的性质。如果将双倍工资认定为劳动报酬,则不受一年诉讼时效的限制。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备案。

如果认为双倍工资是一种赔偿,那么单位不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就是一种侵权,员工应当在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一年内要求赔偿。

综上,在没有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员工有权要求工作单位从入职第二个月起支付双倍工资。但在申请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时,请注意仲裁的时效,在时效内提起诉讼,获得应得的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