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被拘留人因涉嫌犯罪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判处管制、拘役或者有期徒刑的,拘留一日折抵管制二日、拘役或者有期徒刑一日。

根据(监督法)

第四十三条

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应当由监察机关领导集体研究决定。设区的市以下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的,应当报上一级监察机关批准。省级监察机关应当将留置措施报国家监察委员会备案。拘留时间不得超过三个月。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一次,延长时间不得超过三个月。

第四十四条

拘留被调查人后,应当在24小时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单位和家属,但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证言或者串供,妨碍调查的除外。阻碍调查的情形消失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所在单位和家属。监察机关应当保障被拘留人员的饮食、休息和安全,并提供医疗服务。讯问被拘留人应当合理安排讯问时间和持续时间,讯问笔录应当由被讯问人阅读并签名。被拘留人因涉嫌犯罪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判处管制、拘役或者有期徒刑的,拘留一日折抵管制二日、拘役或者有期徒刑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