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车船津贴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因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征收规定)的通知》中明确规定,车船津贴是不属于工资、薪金性质的补贴或者津贴,或者不属于纳税人本人工资、薪金所得的收入,不征税。

法律依据

(关于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条例二第八条第一款第一项明确规定了工资、薪金的具体征税内容和范围,应当严格按照规定征税。一些特定的收入项目,如补贴、津贴等,是否应当纳入工资、薪金的征税范围,应当根据下列情况执行: (一)根据《条例》第十三条规定,对按照国务院规定发放的政府专项补贴和按照国务院规定免征个人所得税的补贴、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其他补贴、津贴应纳入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税。(二)下列不属于工资、薪金性质的补贴、津贴或者不属于纳税人本人工资、薪金的收入,不征税:1 .独生子女补贴;2.实行公务员工资制度的不计入基本工资补贴总额、津贴差额和家庭成员副食补贴;3.儿童保育补贴;4.差旅补助和餐饮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