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处理一物二物买卖的法律规则是:标的物属于先办理过户的一方,未办理过户的标的物属于先办理预告登记的一方,未办理过户和预告登记手续的标的物属于先实际占有的一方,未实际占有的标的物属于先签订合同的一方。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条行为人和相对人出于虚假意思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第一百四十八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的,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五百零五条当事人超越经营范围订立的合同的效力,依照本法第一部分第六章第三节和本章有关规定确定,不得因超越经营范围而认定合同无效。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