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我国承认取得时效吗

《民法典》中没有法定取得时效。对于这个严重的问题,法律界有两种不同的看法。因为民法典的客体受多种因素影响,在法律上很难得到大家的共识。因此,对于所有权的取得时效一直没有严格的规制制度。

取得时效又称占有时效,是指独立、和平、公开地占有他人的动产、不动产或者其他财产权利,经过一定期间后,取得该动产的所有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取得时效制度起源于古罗马法。取得时效和诉讼时效共同构成了传统民法中的时效制度。根据各国民法的相关规定,取得时效必须具备一定的构成要件才能生效。取得时效的构成要件可以分为普通取得时效和特殊取得时效。取得时效有效成立后,一方面占有人取得占有物的所有权和其他物权,另一方面原财产所有人丧失所有权和其他物权。

取得时效是所有权原始取得的一种方式。我国没有适用的取得时效。

二、物权的取得有哪些分类

物权的取得可以细分为不动产物权的取得、动产物权的取得和用益物权的取得。

有些法律事实可以引起这三种物权,有些法律行为只能引起其中的一种或两种。能够取得不动产物权、动产物权和用益物权的法律事实主要包括下列行为和事实:

(1)合同。通过出售、互惠和赠与获得财产权。

(2)善意取得。受让人基于对不动产登记的信赖和对动产的占有,善意地接受不动产和动产的物权为对价。即使转让人无权转让,受让人仍然可以取得不动产和动产的物权。

(3)继承和遗赠。公民死亡后,继承人和受遗赠人取得遗产的财产权。公民死亡的时间,是其继承人、受遗赠人取得遗产财产权的时间。

(4)补偿和赔偿。通过补偿和赔偿取得产权。

(五)判决和裁定。通过人民法院的判决和仲裁庭的裁决取得财产权。判决、裁定生效的时间为当事人取得物权的时间。

(6)分配。通过分配获得物权。

(7)局限性。通过取得时效取得物权。

三、原始取得和继受取得的区别有哪些

这两种取得方式的根本区别可以用一句话来概括:原取得是基于法律的直接规定;而衍生取得则必须有原所有权人和受赠人的意思表示,即双方同意。

1、产权的不同取得

(1)原取得是指依法直接取得物权,而不是基于他人的权利和意思表示。

(2)衍生取得是指基于他人的权利和意思取得物权。

2、包含不同的内容。

(1)原始取得:劳动生产、收入和依附。

(2)衍生工具取得:转移衍生工具取得、创设衍生工具取得、特定衍生工具取得和广义衍生工具取得。

相信看了上面的介绍,你或多或少应该知道,我国法律并没有关于取得时效的具体规定,只是在法学界有不同的观点,以后可能会进一步完善。这一点我们要注意。以上是125生活网整理的关于我国承认取得时效的相关内容。希望能帮到你。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