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次强制投保的车主没有优惠。需要按照国家统一标准支付较强风险的成本。但是会根据车主的驾驶情况,也就是根据事故次数进行调整。具体来说:
(1)如果一年内没有发生交通事故,第二年的交强险费用在980元的基础上打九折,即只赔付855元。
(2)如果两年内没有意外,下一年的保费在950元的基础上打八折,也就是说只需要支付到760元。
(3)三年内无事故,下一年保费比950元低30%,所以只交665元。
但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发生交通事故,强制保险的费用也会增加。一年内发生两次以上交通事故(无死亡事故)的,交强险费率提高10%。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的,交强险在原有基础上增加30%。一般来说,按照相关规定设定的保费是没有折扣的,保险公司在这方面也不会拿回扣。
对于大多数家庭来说,自己买6座以下的车,新车保险在950元。6到10座1100元。
交强险赔偿标准为12.2万元,其中死亡伤残11万元,医疗费1万元,财产损失2000元。
但从之前的9月19日开始,强制保险的最高赔偿标准发生了很大的变化。
最高赔偿标准从原来的12.2万元最高标准基本翻倍至20万元,标准提高了7.8万元。
死亡赔偿限额由11万元提高到18万元,增加7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由1万元提高到1.8万元,增加8000元。财产损失限额标准不变,仍为2000元。
此外,强制保险的优惠也有所增加,新规加持了开车好的人。
以前私家车的强制保险也是打折的。只要符合要求,最低7折,最低665元。
以后根据当地交通实际情况,强制保险可以下浮50%,为475元。
需要注意的是,并不是每个地方都能享受到最低折扣。要看当地交通事故发生率,不同地方会有不同的下浮政策。
如果当地事故率高,车险价格必然更高,优惠力度自然会受到影响。
目前有四个省份可以享受50%的交强险,分别是内蒙古、海南、青海、西藏。私家车最低保险475元。
如果去年没有交通事故,会下降30%。
如果最近两年没有发生交通事故,会下降40%。
三年内不发生交通事故的,下降50%。
但一旦发生责任事故,强制保险不仅不会跌,还会涨。
比如去年有一个不涉及死亡的道路交通事故,还是原价950元的强制保险。最近一年因执勤发生两起以上交通事故的,增加10%,因执勤道路发生交通事故的,增加30%。
此外,还有三个省份可以享受4.5折优惠,分别是陕西、云南、广西。私家车最低保险费522.5元。
五个省份可以享受40%的折扣,即甘肃,吉林,山西,黑龙江和570元,新疆最低,为私家车支付强制保险。
四个地区可以享受7.5折优惠,分别是北京、天津、河北、宁夏。私家车最低保险费617.5元。
其他地区,最高优惠维持在7折不变。包括江苏、浙江、安徽、上海、湖南、湖北、江西、辽宁、河南、福建、重庆、山东、广东、深圳、厦门、四川等地。
需要提醒的是,以往购买的交强险将按照新规执行,但如果事故发生在9月19日前,仍按原赔偿标准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