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内容
【基本情况】
2021年以来,为助力乡村振兴,胶州市不断推进法治乡村建设,推动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居”,培育乡村“法治带头人”和“法律明白人”,组织开展基层普法活动,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培育区域特色,打造工作亮点,积极探索符合胶州实际的农村普法和法治乡村创建工作新模式。

【任务措施】
(一)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居”
截至目前,胶州市已创建国家级民主法治示范村居5个,省级以上民主法治示范村居15个,青岛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居120个,全市民主法治村居创建率97.6%。胶州市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始终围绕农村改革发展重点和基层干部群众的实际需求,注重融合共建,推进多元共治,强化法治保障能力。深入开展多种形式的德法实践活动,运用法治手段为道德建设“保驾护航”。积极完善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工作机制,把深化“文明村”、“美丽乡村”等创建活动作为建立“三治融合”乡村治理体系的重要内容,充分发挥群众的主动性、创造性,激发基层活力,深化民主法治内涵。坚持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推进基层治理,“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探索农村基层权力规范化运行机制。
(二)培育乡村“法治带头人”和“法律明白人”
自乡村“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选拔培育以来,胶州市现共有“法治带头人”240名,“法律明白人”249名,实现村居全覆盖。共计解决群众问题630件,化解群众矛盾486件,开展普法活动144场。胶州市司法局不断加强“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法治素质培养,以集中培训和个人自学相结合的模式,不断强化法律知识储备。持续推进“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优化培育体系,进一步提高“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整体素质和服务水平。加强“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工作联系机制,与各机构加强工作联系,共同推进基层普法、基层矛盾纠纷化解等法治工作,为乡村振兴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充分发挥“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在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提高农民法治素养、维护农民合法权益、预防和化解农村社会矛盾、促进“三治融合”中的示范引领作用,引导和促进群众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为乡村振兴提供法治人才保障。
(三)打造法治景观,建设法治文化设施
在村居、社区设立法治宣传牌、宣传栏等,张贴法治宣传标语和与群众日常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婚姻家庭、财产继承等普法案例,以漫画、小故事等趣味方式呈现。在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打造“普法一条街”、“普法宣传走廊”,利用电子显示屏等数字设备播放普法宣传片、普法案例短视频等数字化内容,打造现代化法治乡村。
(四)深入开展基层普法活动
胶州市常态化组织开展“蓝马甲”普法志愿服务活动,普法服务志愿者深入基层,定期在胶州市各村居开展普法志愿服务活动。在国家安全教育日、民法典宣传月、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月等时间节点,邀请律师、法律顾问等专业人士,组织开展法治进社区、进村居等宣传教育活动。通过树立宣传牌、悬挂宣传横幅、发放宣传资料和礼品、现场解答群众法律咨询等方式,寓法治于典型案例,寓法治于新闻事件,为基层治理营造浓厚的法治宣传氛围。
【特点和效果】
建设法治乡村,推进法治乡村和美丽乡村建设,持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胶州市通过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居”,培育乡村“法治带头人”和“法律明白人”,组织开展基层普法活动以及打造乡村法治景观等方式,在乡村营造浓厚法治创建氛围,不断提升基层干部和广大群众的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提升基层治理的法治化水平,为乡村振兴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