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国外推广足球发展的联赛制度经验

1.1联赛制度是运动员、教练员和裁判员执业的基础。

运动员专项训练的最终目的是参加比赛,提高和发挥自己的竞技水平。

从2004年开始,通过定期、长期参加高水平比赛来促进运动员竞技水平提高的方式在国内被一一认可(江广和等,2008)。陶宇(2007)认为技能型运动的竞技水平和能力不能只通过训练来练。只有多打比赛,才能积累更多的经验,提高优秀运动员的竞技能力(陶宇,2007)。

对比2022 FIFA世界杯卡塔尔2022亚洲区预选赛B组第7轮中日两国首发名单,中日两国国家队队员平均年龄差距只有0.3岁,日本队队员自职业生涯开始以来参加了3412场职业联赛,出场266078分钟。中国队成员自职业生涯开始以来,参加了2848场职业联赛,出场时间为227103分钟。

虽然参赛人数是中日球员差距的原因之一,但更重要的是日本球员的3412个职业联赛中有1508个是欧洲职业联赛,出场时间达到111589min。中国球员只打了368场欧洲职业联赛,出场时间只有23940分钟。

这充分说明高水平的比赛可以促进运动员训练水平的提高,达到真正的“以赛代训”、“以赛促训”的目的。足球运动员通过参加更多的比赛,参加高质量的比赛,可以提高自己的能力,这一点已经得到公认。“以赛促训”、“以赛促训”乃至“以赛促训”已经成为世界高水平足球训练的重要理念。

但这并不意味着要求所有运动员从年轻、低水平时期就被送到足球联赛发达国家长期训练,或者频繁参加高于自己水平的国际比赛。从国际经验来看,优秀足球运动员的塑造是一个逐步选拔淘汰的晋升过程。即使是日本足球和韩国足球,也只有少部分少年时期出国进行足球训练的球员获得了成功,比如久保健英和孙星雨,更多的球员是在经历了自己的联赛后才进入欧洲职业足球领域的。

比如2011年高中毕业后,易东春参加了日本大学生足球联赛和J1联赛,后于2019年1月转会比利时KRC Genk俱乐部。韩国球员黄喜灿在浦项制铁俱乐部少年联赛和U-18联赛效力5年后,于2015年转会至奥地利乙级平级俱乐部。因此,在我国建立更多高质量的各级足球联赛体系,对于选拔、培养和训练高水平足球运动员是有价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