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忠实粉丝,这些条件是霸王条款,但是科比人气太高,商业价值高。球队对科比来说是第一。但是,最终,如果可以的话,联盟会考虑立即离开完,对球队伤害很大,伤害球迷的感情,不利于联赛的发展。而且如果以后有NBA球星跟随,对本土球员也不公平。最后,这次转让以失败告终。

因此,球队同意科比当时的五个要求,但是联盟从大局出发没能让转会成功。如果科比真的来CBA打球,场面绝对火爆!它现在想想真遗憾。如果科比提供的条件如果不是美国队如此苛刻,科比可能已经成为CBA的著名嘉宾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