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何变更经营范围?

(1)有限公司经营范围变更登记:

工作基础:

(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中国省市审批登记制度若干规定)

办公室:

1、在公司住所地原登记机关;

2、住所在特区且所有股东均为自然人的有限公司,在公司住所所在地辖区工商分局办理;

3、其他有限公司在市工商局登记分局办理。

工作条件:

1、拟经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行业管理规定;

有与经营项目相适应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

3、有与所经营项目相适应的注册资本;

4、公司名称与拟经营项目一致。

提交文档:

: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1、(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2、股东会或董事会决议;

3、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4、经营范围变更涉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报前置审批的项目,应当提交相关批准文件。

程序:

1、公司备齐全部文件后,由公司指定的代表或委托代理人持相关代理证书向登记机关提出申请,登记机关受理后出具《企业登记受理通知书》;

2、持《登记受理通知书》和身份证到登记机关缴纳登记费,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者

收到(注册拒绝通知)者。

时限:3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变更登记费100元;营业执照副本费每份10元

(二)股份有限公司经营范围的变更:

一、行政许可内容

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经营范围、经营期限、实收资本、注册资本、发起人姓名、公司类型、出资方式,迁出本市,迁入本市(住所跨公司登记机关辖区变更的)。

  二、设定行政许可的法律依据

(《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1994年6月2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56号公布,2005年12月18日国务院令第451号修订)。

(一)行政许可的数量和方式

没有数量限制,符合条件的会被授予权限。许可方法是直接应用。

(二)行政许可的条件

申请人提交的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三)申请材料

:法定代表人签署的1、(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原件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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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企业申请登记授权委托书》(原件1份)(可在申请表中填写);

3、代理人身份证件(复印件1份,验原件);由企业登记代理机构代理的,应同时提交企业登记代理机构的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加盖企业印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4、股东(大)会决议(原件1份);

5、公司章程修正案(原件1份,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

6、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原件1份)及所有复印件(原件)。

法律依据及相关链接:

(《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至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七条至第三十九条

描述:

1、公司同时有多项变更登记事项的,只需填写一项(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并提交同一份文件复印件1份,股东会或董事会可以对多项登记事项一并作出决议。

2、如果在名称中使用“中国”、“中国”、“国家”、“国家”和“国际”字样,或者使用“中国”、“中国”、“国家”和“国家”字样

4、发起人资格证明是指:(1)发起人为单位的,提交营业执照、法人登记证或其他合法开业证明(复印件各1份,以上复印件均须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公章);(2)自然人作为发起人提交的身份证、护照等身份证明(复印件各1份,验原件);(3)发起人为外商投资企业的,还须提交:企业董事会同意投资的决议(原件1份)、企业批准证书(复印件1份,须加盖企业印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法定验资机构出具的企业注册资本已缴足的验资报告、经审计的企业资产负债表、税务机关出具的所得税缴纳或减免证明(以上各1份)

5、自公告之日起45日后方可申请减资登记。

6、发起人名称变更证明是指:(1)以发起人为单位的股东原登记机关出具的名称变更证明;(2)发起人为自然人的,公安机关出具的名称变更证明。

7、股东大会决议由全体股东签名,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名,股东加盖公章。

(4)申请表

(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五)受理行政许可申请的机关。

市工商局登记分局(含市民中心工商登记窗口)。

(六)行政许可决策机关

工商行政管理局

  三、经营范围变更的行政许可程序

(1)验收;

(二)审查材料;

(三)核准注册;

(四)核发营业执照。

十、行政许可时限

(一)公司登记机关根据下列情况,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1、申请文件、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公司登记机关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文件、材料的,应当决定受理。

2、申请文件和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但是,公司登记机关认为申请文件、资料需要核实的,应当决定受理,并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核实的事项、理由和时间。

3、申请文件、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并由申请人在更正处签名或者盖章,注明更正日期;经确认申请文件、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决定受理。

4、申请文件、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5日内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当场告知的,应当将申请文件和材料退还申请人;5日内告知的,应当领取申请文件和资料,并出具申请文件和资料的签收凭证。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文件和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5、对不属于公司登记范围或者本机关管辖的事项,应当即时决定不予受理,并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

公司登记机关通过信函、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申请的,应当自收到申请文件、资料之日起5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二)公司登记机关应当根据情况,在规定的期限内作出是否核准登记的决定:

1、公司登记机关受理申请人提交的申请的,应当当场作出准予登记的决定。

2、如果应用程序

3、以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申请的,申请人应当自收到受理通知之日起15日内提交与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内容一致、符合法定形式的申请文件和材料原件;申请人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申请文件、材料原件的,应当当场作出准予登记的决定;申请人以信函方式提交原申请文件和材料的,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注册的决定。4、公司登记机关自发出受理通知书之日起60日内未收到申请文件、材料原件,或者申请文件、材料原件与公司登记机关受理的不一致的,应当作出不予登记的决定。

公司登记机关需要对申请文件、材料进行核实的,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作出是否核准登记的决定。

行政许可证件及其有效期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根据申请人的申请;申请人未申请的,没有时间限制;法律、法规、规章、批准文件和许可证对期限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行政许可的法律效力

取得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后,方可按核准的项目从事经营活动。

行政许可费

收费标准1、年公司增加注册资本与原注册资本之和不超过1000万元的,增加部分按0.8收取注册费;超过1000万元的,超出部分按0.4收取报名费;超过1亿元的,超过部分不收报名费。

2、已按注册资本计算缴纳的注册费用部分不再收取。

3、注册资本无变更的,收取变更登记费100元。

收费依据:《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第二条第三款(登记费收费标准和使用范围的规定)、第六条(关于第二批减费的通知)。

以上是125生活网整理的关于如何变更经营范围的知识。综上所述,变更经营范围需要公司或企业向原工商部门申请办理工商登记。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建议您咨询125生活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