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律师解答
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应当附加剥夺政治权利;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应当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刑法)
第五十四条剥夺政治权利的含义
剥夺政治权利就是剥夺下列权利: (一)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二)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三)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四)在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中担任领导职务的权利。
第五十六条剥夺政治权利是附加的,独立适用。
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应当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对于故意杀人、强奸、放火、爆炸、投毒、抢劫等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分子,可以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剥夺政治权利,依照本法分则的规定独立适用。
第五十七条对于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适用剥夺政治权利
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应当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死刑缓期执行减为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的,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改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