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办理条件
1、年满16周岁不满60周岁的农民工。
2、在广州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广州市流动人口。
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个人需要申领居住证外,可以不发给居住证:
1、未满16周岁或已满60周岁;
2、在居住地就医、探亲、旅游或出差;
3、在本省全日制教育机构就读;
4、已经在酒店行业注册的。
办理材料
1、本人居民身份证。
2、照片回执和本人居住证照片,或者工作人员通过居民身份证读取芯片照片信息。
3、居住登记回执(酒店住宿登记除外)。
4、提交居住地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之一。
证明材料须准确写明申请人姓名、公民身份号码、在广州居住地址、在广州居住(或就业、就读)半年以上。
居住地址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购房合同或出租人、用人单位、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或业主与借款人签订的借款手续证明。
办理方式
现场处理:
1、先在有二代居民身份证拍照资质的影楼拍摄居住证数码照片(受理点需提供白底照片一张,照片回执一张);
2、携带个人身份证信息和暂住地信息,到街道(镇)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办理居住证,现场填写(广东省居住证申请表)和(流动人口信息登记表)(平台上有本人信息的可不填此表);
3、受理后发放(收到居住证);
4、接到通知后,街道(镇)流动人员、社区内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来访时,持(居住证领取回执)到原办证点或交给居民签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