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律师解答
可以请98天的产前假,其中分娩前15天;多胞胎的,每多生一个婴儿,可以增加产假15天;员工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的,可以休15天产假;怀孕4个月后流产,可以休42天产假。
法律依据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产假增加15天;多胞胎的,每多生一个婴儿,产假可以增加15天。女职工怀孕4个月内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4个月后流产者有权享受42天产假。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由生育保险基金按照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按照女职工产假前的工资标准缴纳。女职工生育或流产的医疗费用,已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缴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