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国资委(SASAC)监事会是公司内的常设监督机构,主要负责监督公司财务状况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检查公司财务,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对股东代表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三十九条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应根据公司章程按时召开。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第五十四条监事会和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公司财务;(二)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三)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四)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在董事会不履行本法规定的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