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律师解答
城市郊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法律另有规定的属于集体所有。作为郊区城市的组成部分,它与城市在功能、经济、建设、环境等方面都有着密切的联系。郊区的土地可以同时属于国家和集体。
法律依据
(宪法)第十条城市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而且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也是集体所有。为了国家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一切使用土地的组织和个人都必须合理利用土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