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发包方的概念是具有工程承包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雇主可以是一个行政组织、一个行政组织联合体或一个承包企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七条发包人可以在不妨碍承包人正常作业的情况下,随时检查作业进度和质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九十八条隐蔽工程隐蔽前,承包人应当通知发包人检查。发包人未及时检查,承包人可顺延工程日期,并有权要求赔偿停工、窝工等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七百九十九条建筑工程竣工后,发包人应当按照国家颁布的施工图设计说明、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及时验收。验收合格后,发包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价款,接受建设工程。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