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律师解答
发票存根保存期限为五年。保存期满,报税务机关检查后销毁。开具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建立发票登记制度,设置发票登记簿,定期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发票使用情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七条开具发票后需要开具红字发票的,必须收回原发票并注明作废或取得对方有效证明。开具发票后发生销售折扣的,必须在收回原发票并标记作废后重新开具销售发票,或者在取得对方有效证明后开具红字发票。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二条全国统一式样的发票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确定。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统一式样的发票,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以下简称省级税务局)确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