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政职务是指由党委或政府担任的职务。狭义的党政机关是指中国共产党机关和国家行政机关。《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由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联合发布。第一条明确党政机关:为适应中国共产党机关和国家行政机关(以下简称党政机关)工作需要,推进党政机关公文处理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制定本条例。

在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党委(党组)主要领导干部或者有关领导干部的责任:

(一)违反干部任免程序和规定,个人指定提拔、调整人选的;

(二)决定干部任免的临时议案;

(三)不按照规定召开党委(党组)会议讨论决定干部任免的;

(四)由个人决定的干部任免或个人变更由党委(党组)会议集体作出的干部任免;

(五)突击提拔和调整干部;

(六)违反规定增加领导干部人数或者提高干部待遇的;

(七)指使、唆使、强迫组织人事部门违规选拔任用干部,或者阻挠、制止纪检监察机关、组织人事部门对选人用人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并依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的;

(八)违反干部选拔任用规定,导致用人失职,造成不良影响的;

(九)本地区、本部门用人上的不正之风严重,干部群众反映强烈,对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行为查处不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