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牙买加协议》正式确认了浮动汇率制度的合法化,并承认固定汇率制度和浮动汇率制度并存,成员国可以自由选择汇率制度。同时,IMF继续严格监管各国货币汇率政策,协调成员国经济政策,促进金融稳定,缩小汇率波动范围。

牙买加协议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承认浮动汇率制度的合法化。《牙买加协定》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同意固定汇率和浮动汇率暂时并存,但成员国必须接受基金组织的监督,防止本国货币贬值。

(2)声明黄金不货币化。《牙买加协定》宣布黄金与货币完全脱钩,不再作为固定各国货币的标准,并废除黄金的官方价格,允许黄金在市场上按市场价买卖。取消成员国之间以及成员国与IMF之间以黄金清偿债权债务的义务,降低黄金的货币作用;逐步处理IMF持有的黄金。

(3)增加成员国的基金份额。《牙买加协定》提高成员国应缴纳的资金份额,从原来的292亿特别提款权提高到390亿特别提款权,提高成员国从世界银行筹集资金的能力。

(4)突出SDR的作用。特别提款权已经取代黄金成为主要储备资产,并扩大了其应用范围。它可以用来借贷和偿还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债务。

(5)扩大对发展中国家的融资。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利用出售黄金的收益建立信托基金,以优惠条件向最贫穷的发展中国家提供贷款;将IMF的贷款额度从成员国份额的100%提高到145%,将IMF的“出口波动补偿贷款”在份额中的比例从成员国份额的50%提高到75%。

但在牙买加体制下,各主要工业国均采用浮动汇率制,汇率波动频繁剧烈;多种国际货币缺乏统一稳定的货币标准,这本身就是一个不稳定因素,国际收支调节机制还不完善。因此,世界各国也都致力于改革国际货币体系,倡导建立新的国际货币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