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师考试科目包括基础知识、专业知识、相关专业知识和专业实践能力。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全部科目合格的药师考生,可以取得药师资格证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考试制度,统一考试科目、统一考试大纲、统一命题、统一合格标准。
对通过药师考试的人员,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职改)部门授予人事部统一印制并加盖人事部、卫生部印章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全国有效。
药师四门考试科目的题型相同,均包含A1型题(单句最佳选择题)、A2型题(案例总结最佳选择题)、A3型题(案例组最佳选择题)、A4型题(案例串最佳选择题)、B1型题(标准配伍题)、X型题(选择题)。
药师考试采用计算机考试的形式,借助计算机和网络技术,根据考试设计的需要,有针对性地进行命题、组卷和考试,实现计算机自动评价或人工辅助评价考试结果的考试评价实践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