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国民经济发展第一个五年计划的中心环节是优先发展重工业。第一个五年计划,也称为“第一个五年计划”,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在1953年至1957年期间发展国民经济的计划,由中共中央周恩来和陈云主持。

第一个五年计划的内容是:集中主要力量发展重工业,奠定国家工业化和国防现代化的初步基础,同时发展交通、轻工业、农业和商业,并相应地培养建设人才。

五年计划是中国国民经济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项长期计划。主要是对国家重大建设项目、生产力布局和国民经济的重要比例关系进行规划,为国民经济的长远发展设定目标和方向。第一个五年计划,简称“一五”(1953-1957),是1955年7月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到1957年,“一五”计划超额完成了规定的任务,实现了国民经济的快速增长,奠定了中国工业化的初步基础。第一个五年计划的制定和实施,标志着系统的社会主义建设的开始。建立社会主义工业化的初步基础,进行重工业和轻工业的技术改造;用现代生产技术装备农业;生产现代化武器,加强国防建设;不断增加工农业消费品的生产,保证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第一个五年计划选择了类似苏联的工业化道路,即高积累、优先发展重工业的发展模式。在社会主义改造方面,第一个五年计划规定,要建立对农业、手工业和私营工商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