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干部选拔流程:拟定考察方案、民主推荐、确定考察对象、在单位公示考察对象基本情况、考察、查阅档案及相关资料、深入考察、汇报、征求意见、提示任免方案、党委会议研究、征求协管部门意见、公示、试用、任命。
干部选拔流程:
一、科级干部实行双向考核制和末位淘汰制。
为有效建立干部升降制度,在大量干部超编的现实情况下,应加强对干部的考核,特别是坚决实行末位淘汰制。在年度干部考核中,党委组织部根据德、能、廉、绩的考核内容进行双向考核,并可量化折算成分数。每个科级干部由上级领导、下级干部(包括相关平行干部)、职工或群众代表(适当人数)进行考核。每个参与评价的级别可以根据情况确定一定的百分比权重,最后统计评价结果。组织部门统计、工作人员或群众监督小组,实施综合监督。根据考评结果,确定一定比例的优秀干部(20%左右为宜),初步建立县级后备干部库,并报上一级组织部门备案,当年有效;根据考核结果,确定淘汰3%左右的落后干部。组织部门可以对被淘汰的优秀干部和落后干部发出书面通知,重点鼓励优秀干部。这样在科级干部中推行考评制和末位淘汰制,目的是为干部晋升设置门槛,同时淘汰落后干部,保证干部队伍在干部管理中的生机和活力。
二、师级干部实行任职资格制度。
在科级干部考试产生的优秀干部基础上,按照科级干部实际需要的1比6比例,在县(处)级党委在科级干部考试产生的优秀干部中,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推荐参加科级干部资格考试的人选。政法干部资格考试每一年或两年由省级组织一次。技术干部可以由党委提名和任命,但政治和行政干部(包括管理干部)必须经过考试才能获得资格。参加资格审查的干部,按总参考数量2比1左右的比例发给资格证书。取得资格证书的干部可以列为县级最终后备干部,党委可以提拔任用。实行岗位资格证书制度有利于公平竞争,促进干部学习,克服腐败,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三、厅(局)级“一把手”实行述职差额选举制度。
越是高级干部,其思想水平和谋划能力越重要,所以厅(局)以上的正职干部,上任前都要上台。目前,我国许多省市对厅(局)级副职干部的选拔采取考试、公开招聘的方式。新方法可以讨论或推广,老方法也可以使用。但对于厅(局)级“一把手”的选拔,更应重视和探索。地市级以上领导班子实行差额述职制,即党政“一把手”经过有限选举,再由上一级党委任命。结合领导班子正常换届,通过个人申请、地(市)级党委推荐、上一级党委组织部考察批准,最终确定本地区党政班子候选成员(一般必须确定2人以上的差额,充分认识等额选举的危害性),同时, 党政“一把手”候选人3名,按照1比3的比例在确定的候选班子成员中确定。 参加“一把手”竞选的候选人要在党代会或人代会上作述职报告,就自己的优势、工作重点、工作方法,特别是工作思路作述职报告,让党代会或人代会成员有必要的了解。(选举会议可适当扩大)在此基础上,将“一把手”的选举与班子选举一并举行。过渡中间,因特殊情况,“一把手”调整,其空缺职位原则上可由副职代理。这样团队就有了差额选举制度,“一把手”有了述职竞选制度。这样做的目的是在保留一部分党委任命权的同时,尽力做到优中选优,防止和杜绝“一言堂”、“齐头并进”、“一人决策”的不正常现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