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广州海员学校——(020)84186139广州市海珠区新港西路25号b .广州海员学校番禺校区广州市番禺区桥南街陈勇建业大道38号
广州市建设北路202号,广州海员学校花都校区。
培训机构开展相关培训应具备哪些条件?
(一)从事船员培训的培训机构应当根据培训的种类和项目,符合下列许可条件:
1.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培训管理规则》(以下简称《培训规则》)附件一规定的船员培训项目要求的场地、设施和设备;
2.有符合《培训规则》附件二要求并与船员培训项目相适应的教学人员,且教学人员总数的80%应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组织的考试并取得相应证书;
3.有与船员培训项目相适应的管理人员;
1)配备专职教学管理人员、教学设施设备管理人员、培训认证管理人员和档案管理人员;
(二)具有航海类中专以上学历或者其他专业大专以上学历,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和所管理的培训项目的教学管理人员不少于2人;
(三)至少有一名具有中专以上学历的教学设施设备管理人员,能够熟练操作所管理的设施设备;
4.有健全的船员培训管理制度,包括学生管理制度、教员管理制度、培训证书发放制度、教学设施设备管理制度和档案管理制度;
5.有健全的安全防护体系,包括人身安全防护体系和应急体系。
6.具有符合交通运输部要求的船员培训质量控制体系;
(二)从事内河船舶船员培训业务的培训机构,根据培训的种类和项目,应当具备下列许可条件:
1.有符合《培训规则》附件三规定的船员培训大纲要求的场地、设施和设备;
2.有符合《培训规则》附录4要求并与船员培训项目相适应的教学人员,且教学人员总数的80%应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组织的考试并取得相应证书;
3.有与船员培训项目相适应的管理人员;
1)配备专职教学管理人员、教学设施设备管理人员、培训认证管理人员和档案管理人员;
2)具有水运专业中专以上学历或其他专业大专以上学历,熟悉国内相关法律法规和所管理的培训项目的教学管理人员不少于2人;
3)至少有一名教学设施设备管理人员,具有中专以上学历,能熟练操作所管理的设施设备。
4.有健全的船员培训管理制度,包括学员管理制度、教员管理制度、培训证书发放制度、教学设施设备管理制度和档案管理制度;
5.有健全的安全防护体系,包括人身安全防护体系和应急体系;
6.有符合交通部要求的船员培训质量控制体系。
什么是船员培训机构执照?
船员培训许可证是海事管理机构对合格机构进行考核后颁发的资格证书。该证书包含培训机构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批准的船员培训项目、地点、有效期及其他相关事项。
船员培训执照有效期为5年,实行中期验证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自《船员培训许可证》之日起第二年至第三年对船员培训机构进行中期验证。
中期核查合格的,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在《船员培训许可证》上签注;若中期核查不合格,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迟
(一)培训机构应当按照《船员培训许可证》规定的培训项目和场所以及海事管理机构确定的培训规模开展船员培训;
(二)培训机构应当按照交通运输部规定的海员培训计划和水上交通安全、船舶污染防治的要求,制定培训计划,开展培训;
(三)培训机构的所有培训场地、设施、设备应处于良好使用状态,并有足够的备件,及时补充培训用耗材,保证培训的正常进行;
(四)从事船员培训的教师不得在两个以上培训机构担任自有教师。前款所称自有教师,是指与培训机构订立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的教师;
(五)船舶培训机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聘任从事培训任务的教师,并将自有教师向海事管理机构备案。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应当定期向社会公布符合规定条件的教师;
(六)培训机构应当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悬挂《船员培训许可证》,公示其培训项目、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和师资力量,培训机构不得采取欺骗学员等不正当竞争手段开展培训和经营活动;
(七)培训机构在招收学员时,应当告知学员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规定的相关培训项目对船员年龄、证书、船上服务资格、学员资格、安全记录、身体健康等方面的要求;
(八)培训机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的规定如实记录培训活动;
(九)培训机构应当在每期培训班开班前三天以书面或电子形式将培训计划报海事管理机构备案,备案内容包括培训规模、教学计划和时间安排、承担本次培训的教师情况以及培训设施、设备和教材的准备情况,学员名册应当在每期培训班开班后三天内报海事管理机构备案;
(十)培训机构应当保持船员培训质量控制体系的有效运行;
(十一)培训机构应当为本机构参加培训的学员建立培训档案,并在培训结束后发放相应的《船员培训许可证》。培训机构不得为培训出勤率低于规定培训学时90%的学员颁发培训证书;
(十二)受训人员完成培训并取得培训证书后,可以向海事管理机构申请相应培训项目的考试和评估;
(十三)对按照规定完成培训并通过考试评估的学员,海事管理机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颁发考试评估合格证书。
船员培训机构的监督管理
海事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船员培训监督检查制度,督促培训机构落实船员培训管理制度和安全防护制度。建立辖区内培训机构档案,对培训机构实施定期监督管理和业务指导。
海事管理机构每个训练周期至少进行一次检查,重点检查以下内容:
(一)教学计划的实施;
(二)承担本期培训教学任务的教师情况及教学情况;
(三)培训设施、设备和教材的使用和补充;
(四)培训规模与师资要求的符合性;
(5)学生出勤情况。
海事管理机构进行监督检查时,应当有2名以上执法人员参加,并出示有效执法证件。在监督检查过程中,海事管理机构可以询问当事人,向有关培训机构了解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