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金流量表

(一)现金流量表的内容和结构

1.现金流量表的内容

(1)现金流量表:是指反映一定会计期间现金及现金等价物流入和流出的报表。

[特别提示]

注意:

不能随时支取的定期存款不是现金,提前通知金融机构可以支取的定期存款才是现金。

(2)现金等价物:指企业持有的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特别提示]

短期:一般来说,自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

现金等价物通常包括三个月内到期的短期债券。

股权投资的实现金额通常是不确定的,所以不是现金等价物。企业应当根据具体情况确定现金等价物的范围,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

2.现金流量表的结构

(1)在现金流量表中:

现金和现金等价物被视为一个整体,企业现金形态的转换不会产生现金流入和流出。(如现金存取)

现金与现金等价物之间的转换不属于现金流量。

(2)现金流量表在结构上将企业一定期间产生的现金流量分为三类: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3)现金流量表分为正报表和补充信息。

(二)现金流量表的填列方法

现金流量:是指一定时期内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流入和流出,可分为三类,即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和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反向挤压)

经营活动:指企业除投资活动和筹资活动以外的一切交易和事项。

在我国,企业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应采用直接法填列。

其中包括:

直接法:是指通过现金收入和现金支出的主要类别列示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

2.投资活动的现金流量

投资活动:指企业长期资产的购建(内部投资)和不包括在现金等价物范围内的投资(外部投资)及其处置活动。

3.融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筹资活动:指导致企业资本和债务规模和构成发生变化的活动。

[特别提示]

支付现金股利利息筹资活动

收到的现金股利利息投资活动

4.汇率变动对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影响(汇兑损益)

5.现金流量表补充信息

(1)将净利润(权责发生制)调整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收付实现制)。

间接法:是指以当期净利润为基础,通过调整收入、费用、营业外收支、经营性应收应付及其他非经营活动项目的增减,计算和报告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的方法。

在我国,现金流量表的补充信息应当以间接方法反映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以便对现金流量表中以直接方法反映的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进行校核和补充。

采用间接法报告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时,需要调整四类项目;

A.不支付现金的实际成本;(原减,现增)

B.实际上没有收到现金福利;(原来增加,现在减少)

C.不属于经营活动的损益;(有增有减)

D.经营性应收应付项目的增减。(有增有减)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选择题)

企业应当在附注中披露不涉及当期现金收支,但影响企业财务状况或者可能影响企业未来现金流量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主要包括:

(1)债务转化为资本;

(2)可转换公司

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有两种方法来表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一种是直接法,另一种是间接法。

我国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企业应当采用直接法编制现金流量表,同时要求在附注中提供以净利润为基础调整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的信息。

2.工作底稿法、T型账户法和分析填充法(三种方法)

编制现金流量表时,可以采用工作底稿法或T型账户法,也可以根据有关科目的记录填列。(分析填充法:常用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