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般集团公司的组织结构包括:直线职能制、事业部制和控股管理制。集团公司是为了某种目的而组织起来共同行动的。一般来说,集团公司是大型公司,由一个母公司和许多子公司组成。集团公司是由自己的组织架构按照一定的层级划分的。现代集团公司主要采用直线职能制、事业部制、控股管理制等组织形式。
1.线性功能系统
直线职能制,也称直线参谋制,将领导的直接指挥和职能人员的专业指导相结合,兼有直线制和职能制的优点。它是现代管理中最常见的形式之一。
直线职能制的本质特征是公司总部庞大,分为几个职能部门。公司总部对这些部门进行规划和运作,直接指挥各部门的运作,有利于各部门的集中统一,直接协调各部门的工作,即所有部门和下属单位都由公司最高领导直接管理。它大大加强了生产和销售活动的纵向一体化,并因此形成了现代大公司的雏形。这种模式的缺点是各职能部门缺乏自主权和积极性,难以适应开拓新市场,满足市场多元化的要求。
2.除法系统
事业部制是一种分权制,将市场机制引入公司,按产品、市场、业务领域、用户划分为若干个事业部,实行集中指导下分权经营的管理组织模式。
事业部制的本质特征是事业部一般是没有资质的,是集团公司的分支机构。各业务部门是实现公司总体目标的基本业务单元。在授予各事业部权限的同时,也对其运营负责,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统一管理。事业部规模一般在总公司和生产厂之间,可以设置自己的职能部门。在产销分离的大公司,业务部门只负责组织指挥生产,不负责管理销售。在大型企业中,也有业务总部和事业部两层结构。
3.控股结构
控股的组织结构是公司总部下面有几个子公司,公司总部作为母公司控制子公司,承担有限责任。母公司可以通过控制股权直接管理子公司,也可以通过子公司董事会和出售公司股权资产来控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