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具备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35岁以下;具备岗位所需的岗位资格、职业资格和技能要求:报考教师岗位须具备适用的教师资格证和普通话水平证书(报考岗位的语文教师普通话水平要求二级甲等及以上);具有岗位要求和专业、专业技术职称及资格的学历。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

3.具备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5年7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高级职称的,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75年7月1日以后出生)。

5.具备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专业(执业)资格和技能要求:应聘教师岗位须具备适用的教师资格证和普通话水平证书(汉语教师要求的普通话水平为2 A级及以上,其他教师为2 B级及以上)。其中,(1)2020、2021届毕业生暂不需要提供教师资格证和普通话等级证书,但必须取得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书和普通话等级证书后方可申报就业;(2)其他报考教师岗位的考生,必须具有适用的教师资格证和普通话等级证书。

6.学历与专业、专业技术职称与资格同岗位要求。

7.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