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妇女联合会副主席为妇女联合会副主席;全国妇联主席一般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兼任,为副国级,县妇联主席为副厅级。主要工作是协助主席做好妇联工作,做好妇联的组织、宣传和竞赛活动。
全国妇联主席一般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担任,为副国级。
县妇联主席是正科级副职。
妇联主席选举办法
妇联主席无记名投票表决。
妇女代表大会选举执行委员会时,可以采用候选人名额与应选名额差额的直接选举方式;
也可以采取差额选举的方法进行预选产生候选人,然后进行等额正式选举。
妇女联合会副主席的职责是:
协助主席开展妇联工作,做好妇联的组织、宣传和竞赛活动。
负责组织妇联全体成员定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妇联工作方针任务和上级有关文件,不断提高政策理论水平和业务工作能力,充分发挥妇联作为党委联系女教职工和大学生的桥梁纽带作用。
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密切联系群众,倾听和反映女教职工的声音和诉求,更好地为女教职工和女大学生谋福利。
协助主席组织实施妇联工作,组织制定妇联工作计划,定期召开妇联办公室和妇联各专门委员会会议,进行部署、检查、落实和总结,帮助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总结交流工作经验,推动妇联工作的发展。
配合学校工会女教职工委员会,做好女教职工工作,落实女教职工相关政策法规,保护女教职工合法权益。
协助主席组织召开妇女代表大会,检查代表大会决议和提案的执行情况,做好妇女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日常工作。
完成学校党委、上级妇联和主席交办的其他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