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地级市卫生局局长为正厅级,副省级市卫生局局长为副厅级,直辖市卫生局局长为正厅级。卫生局是地方各级医院的主管部门。下设办公室、医政处、健康教育所、艾薇会等职能部门,分管食品卫生、执业医师法的实施、医疗事故的处理等工作。
主要功能:
一、贯彻党和国家有关卫生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因地制宜,研究起草卫生工作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政策;拟定地方卫生事业发展和改革的相关规划、工作计划、政策和指导意见,并组织实施。
二、根据地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编制地方卫生事业发展规划、区域卫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三、负责制定传染病和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控方案。依法监测传染病,建立预警机制,预防和控制疫情的发生和蔓延;组织全民健康教育和宣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