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简称自考自考,是面向自学者的高等教育国家考试,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和国家考试相结合的考试。在某些地区,自考有自考和自考两种类型,但实际国家没有这两种类型。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于1981年经国务院批准成立。考生主要有两种学习方式。一种是在高等院校组织的帮扶点学习或进入我校全日制学习(采用这种学习方式的学生称为应用型考生),另一种是在社会组织的帮扶单位学习或自学(采用这种学习方式的学生称为社会考生)。在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中,社会考生占76%,应用型考生占24%。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具有双重特征:它既是一种国家考试制度,又是一种新的教育形式。作为一种国家考试制度,由国家制定,政府考试机构代表国家行使考试权。按照国家规定的目标和标准,对所有自考考生进行严格的国家考试,是国家承认的学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