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有很多关于拘留所的生活如何?的知识,也有很多人为大家解答关于进了拘留所一般干什么的问题,今天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关于这方面的知识,让我们一起来看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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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拘留所的生活如何?
1、现在看守所比较安宁。
只要有欺凌、暴力等问题,都可以向狱警投诉。
2、在看守所,一般的工作都是上午干的活,具体就是撕蘑菇摘豆子,下午有自由活动。晚上可以在你的拘留室里打牌,抽烟,下棋,看杂志,看电视。
3、看守所的饭菜确实贵,但是饭菜还是很丰富的。
4、一般来说,一个拘留室10个人,多了也不会超过20个人。
二、行政拘留在拘留所里每天干什么
被关押在看守所的人,一般每天都会做以下事情。
1、在墙上思考,做早操。
2、学习法律知识和报纸。
3、简单的体力劳动。
4、一个条件不错的看守所,业余时间下棋看电视。
法律依据
第五十九条看守所应当建立教育制度,对在押人员进行法律、道德、文化、时事、政策、法规、行为养成、技能训练和心理健康教育。
第六十条对在押人员的教育,可以采取集体教育、分类教育、360度问答教育、心理矫治、亲友劝导、社会帮教、长判外貌等方式进行。
看守所应当在在押人员进入看守所后的24小时内进行第一次谈话教育,在解除拘留前进行第一次谈话教育。
对被拘留者的集体教育改为每周10个课时。
第六十一条看守所应当组织在押人员每天开展适当的文化、体育活动。
第六十二条看守所应当在看守所内开展文化建设活动,营造有益于在押人员身心健康、促进其认识、承认和改正错误的文化环境和氛围。
第六十三条看守所在确保安全和在押人员自愿的前提下,可以组织在押人员在看守所内进行适当的劳动教育或者职业技能培训。
看守所不得强迫在押人员从事生产劳动,或者变相强迫表现恶劣的人员从事生产劳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八十二条
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安机关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准备犯罪、实施犯罪或者犯罪后立即被发现的;
(2)被害人或其父亲负责审判的证人指认他是罪犯;
(三)在他身边或者住处发现犯罪证据的;
(4)犯罪后,自杀未遂、逃跑或者逃跑数额与余德根相等的;
(五)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与他人串通的;
(六)不说出盐远攻兰碰南巴亲戚的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或者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三、拘留在看守所里每天干什么
法律分析:看守所组织服刑人员听广播、看电视、读书看报,进行时事、政策和法制教育,活跃生活。为了促进罪犯思想改造,增强体质,看守所可以在保证安全、不影响侦查、起诉、审判的前提下,组织罪犯在监内做适当的劳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实施办法》第五十九条看守所应当建立教育制度,对在押人员进行法律、道德、文化、时事、政策、法规、行为养成、技能训练和心理健康教育。
《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实施办法》第六十条对在押人员的教育可以采取集体教育、分类教育、个别教育、心理矫治、亲友劝导、社会帮教、自我介绍等形式。
看守所应当在在押人员进入看守所后的24小时内进行第一次谈话教育,在解除拘留前进行第一次谈话教育。
对在押人员的集体教育每周不得少于10课时。
《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实施办法》第六十一条看守所应当组织在押人员每天开展适当的文化、体育活动。
第六十二条看守所应当在看守所内开展文化建设活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实施办法》第六十三条看守所在确保安全和在押人员自愿的前提下,可以组织在押人员在看守所内进行适当的劳动教育或者职业技能培训。
四、现在看守所里干什么活
《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实施办法》明确规定,看守所对罪犯必须坚持严格警戒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坚持依法管理、严格管理、科学管理、文明管理,保障罪犯的合法权益。严禁打骂、体罚和虐待罪犯。关于教育管理的具体规定如下:
第三十三条看守所应当对罪犯进行法制、道德和必要的情境、劳动教育。
第三十四条在保证安全和不影响刑事诉讼的前提下,看守所可以组织罪犯进行适当的劳动。
罪犯的劳动收入和支出,要建立帐目,严格手续。
第三十五条罪犯在监管期间遵守监管,表现良好的,应当给予表扬和鼓励。有立功表现的,报请办案机关依法从宽处理。
第三十六条看守所可以对违反监管的罪犯给予警告或者训诫;情节严重,经教育不改的,经看守所所长批准,可以责令具结悔过或者禁闭。
第三十七条罪犯在羁押期间犯罪的,看守所应当及时通知办案机关依法处理。
以上就是关于拘留所的生活如何?的知识,后面我们会继续为大家整理关于进了拘留所一般干什么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